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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抗震檢測鑒定報告中心:
房屋抗震檢測鑒定報告中心,本公司是一家以建筑結構檢測、結構加固設計、房屋建工保險索賠代理為主業的專業性檢測服務機構,是專業從事工業與民用建(構)筑物、鋼結構、公路、橋梁等項目檢測、鑒定、安全評估及加固改造工程技術研究開發、設計與應用推廣技術工作的服務部門同時代理房屋建工保險索賠業務。 我們公司的理念是“因為專業,所以精業”。我們愿與海內外各界朋友真誠合作,建立長久,相互信賴,不可分離的合作關系,共贏共創事業的輝煌。我們公司專業從事于:歷史遺留檢測鑒定(辦房產權前的檢測鑒定)、出租房屋租賃前的質量檢測鑒定、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房屋改變使用用途安全鑒定及改變使用功能鑒定、文化、娛樂、賓館、餐飲、商鋪、學校等公共場所的開業前、拆改房屋安全鑒定、危險房屋鑒定、火災后建筑結構安全檢測鑒定、房屋地基承載力及抗震鑒定、地鐵及施工震動等原因引起的房屋損壞鑒定、混凝土長期性和耐久性能檢測、結構變形與沉降檢測、房屋加固、增層、改造鑒定、廠房外商驗廠檢測!房屋抗震檢測鑒定報告中心,深圳市住建建筑檢測鑒定有限公司竭誠為您服務,承接全國業務范圍,提供免費技術咨詢服務, 李經理
一、房屋抗震檢測鑒定——檢測內容如下:
1建筑結構類型不同的結構,其檢查的重點、項目內容和要求不同,應采用不同的鑒定方法。
2對重點部位與一般部位,應按不同的要求進行檢查和鑒定。
注:重點部位指影響該類建筑結構整體抗震性能的關鍵部位和易導致局部倒塌傷人的構件、部件,以及地震時可能造成次生災害和影響疏散、救援的部位。
3對抗震性能有整體影響的構件和僅有局部影響的構件,在綜合抗震能力分析時應分別對待。
一、采用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 50023進行房屋建筑的抗震鑒定時,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建筑抗震鑒定類別:
1在2001年以后(按當時施行的抗震設計規范系列設計)建造的房屋建筑,后續使用年限宜采用50年,應按《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 50023的C類建筑要求進行抗震鑒定。
2 在二十世紀90年代(按當時施行的抗震設計規范系列設計)建造的房屋建筑,后續使用年限不應少于40年,條件許可時可采用后續使用年限50年;后續使用年限采用40年的應按《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 50023的B類建筑要求及本標準的規定進行抗震鑒定。
3 在二十世紀70年代及以前建造經耐久性鑒定可繼續使用的房屋建筑,后續使用年限不應少于30年,可按《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 50023的A類建筑要求和本標準的規定進行抗震鑒定。
4 在二十世紀80年代建造的房屋建筑,后續使用年限可采用40年,且不得少于30年,應分別按后續使用年限的建筑抗震鑒定類別的要求及本標準的規定進行抗震鑒定。
二、房屋建筑抗震鑒定應包括抗震措施鑒定和抗震承載力鑒定,抗震措施鑒定應包括宏觀控制和抗震構造措施檢查兩個方面。當進行建筑抗震綜合能力評定時,應計入結構體系和構造的影響:
1應根據結構體系和整體性連接構造的符合要求程度,采用體系影響系數考慮其對結構抗震承載力的影響。
2應根據局部構造的符合要求程度,采用局部影響系數考慮其對結構抗震承載力的影響。3.5.4各類房屋的抗震措施和抗震承載力鑒定,應根據北京市各區縣的抗震設防烈度和建筑抗震設防類別以及后續使用年限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規定的A、B、C類建筑抗震鑒定方法進行。
三、對于后續使用年限30年的A類建筑的抗震鑒定除本標準規定可直接評為De的以外,均應采取綜合房屋抗震措施和抗震承載力的鑒定方法。
3.5.6房屋建筑抗震結構體系、結構布置的宏觀控制和抗震構造措施鑒定的基本內容及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多層建筑的高度和層數,應符合《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各章規定的較大值限值的要求。
2當建筑的平立面,質量、剛度分布和墻體等抗側力構件的布置在平面內明顯不對稱時,應進行地震扭轉效應不利影響的分析;當結構的豎向構件上下不連續或抗側力剛度沿高度分布突變時,應找出薄弱部位并按相應的要求鑒定。
3 檢查結構體系,應找出其破壞會導致整個體系喪失抗震能力或喪失對重力承載能力的部件或構件;當房屋有錯層或不同類型結構體系相連時,應提高其相應部位的抗震鑒定要求。
二、房屋抗震檢測鑒定報告——房屋建筑抗震結構體系、結構布置的宏觀控制和抗震構造措施鑒定的基本內容及要求,尙應符合下列定:
1當結構構件的尺寸、截面形式等不利于抗震時,宜提高該構件的配筋等構造鑒定要求。
2結構構件的連接構造應滿足結構整體性的要求;裝配式廠房應有較完整的支撐系統。
3非結構構件與主體結構的連接構造應滿足不倒塌傷人的要求;位于出入口及臨街等處,應有的連接。
4 當建筑場地位于不利地段時,尚應符合地基基礎的有關鑒定要求。
3.5.8 房屋建筑的抗震鑒定要求,可根據建筑所在場地、地基和基礎等的有利和不利因素,作下列調整:1建筑場地為Ⅰ類時,對于甲、乙類建筑可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要求的構造措施進行鑒定;對于丙類建筑可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降低一度要求的構造措施進行鑒定。
2 Ⅳ類場地、復雜地形、嚴重不均勻土層上的建筑以及同一建筑單元存在不同類型基礎時,可提高抗震鑒定要求。
3建筑場地為Ⅲ、Ⅳ類時,對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為7度(0.15g)的地區,各類建筑的抗震構造措施要求宜按抗震設防烈度8度(0.20g)采用。
4 對密集的建筑,包括防震縫兩側的建筑,應提高相關部位的抗震鑒定要求。
房屋建筑抗震能力鑒定評級的層次、等級劃分以及工作步驟和內容,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抗震能力鑒定評級,應按構件(樓層)、子單元和鑒定單元各分三個層次。每一層次分為四個抗震能力等級,并應按表3.5.9規定的檢查項目和步驟,從第一層開始,逐層進行:
1)根據構件抗震承載力評定結果,確定構件的抗震承載力等級;
2)根據子單元抗震宏觀控制和抗震構造措施項目及抗側力構件與其他構件集承載能力的評定結果,上部結構子單元的抗震能力等級應按以下原則確定:
a 評定抗震宏觀控制的抗震等級,并作為子單元的抗震措施等級;
b分別評定各樓層抗側力構件和其他構件集的抗震承載力等級,應以樓層綜合抗震承載力等級和各構件集抗震承載力等級中較低一級作為樓層的抗震承載力等級,并應以樓層較低的抗震承載力等級作為上部結構子單元的抗震承載力等級;
c應對上部結構子單元抗震措施等級和抗震承載力等級進行綜合評定子單元抗震能力等級。2)根據場地、地基基礎和上部結構子單元的評定結果,取子單元中較低一級作為鑒定單元的
抗震能力等級。
2 各層次抗震能力鑒定評級,應以該層次抗震能力的評定結果為依據確定。
三、本公司除辦理房屋抗震檢測鑒定報告,還承接以下全國業務范圍:
(1)學校、醫院、辦公樓、住宿樓等房屋的安全性檢測鑒定
(2)工業建筑的安全性檢測鑒定
(3)危險房屋及應急房屋檢測鑒定
(4)火災、水災、地震等災后房屋安全性檢測鑒定
(5)建筑資料缺失,結構質量檢測鑒定
(6)施工(震動、爆破、挖基坑)周邊房屋安全性檢測鑒定、證據保全鑒定
(7)房屋改造(拆墻、裝修、加層、改變使用功能、增加使用荷載)前檢測鑒定
(8)建筑抗震構造措施,抗震承載力檢測鑒定
(9)特種營業的房屋結構質量安全年審檢測鑒定
(10)專項鑒定(建筑構件承載能力、裂縫、撓度、損傷、耐久性
四、房屋抗震檢測鑒定報告——一級房屋質量鑒定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a、注冊資金不少于 200 萬元;
b、從事房屋安全鑒定 5 年以上,大渡口區房屋鑒定,承擔過較大規模的房屋安全鑒定項目,房屋檢測鑒定資質單位,履行房屋鑒定機構職責,未發生重大質量事故。享有良好社會信譽;
c、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建筑結構或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從事房屋安全鑒定或工程質量檢測、程技術、建筑設計
10 年以上工作經歷;
d、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 15 人。其中,建筑結構、程等專業 10 人(含國家
一級 2 人),房屋安全鑒定,地質專業 1 人,建筑材料、建筑設備專業各 2 人。以上人員 從事房屋安全鑒定或程質量檢測、程技術、建筑設計等 5 年以上,房屋鑒定中心,具有中級
以上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 70%;
e、有房屋安全鑒定檢測專用試驗室。有固定工作場所和必需的技術設備、儀器;
f、取得 ISO9000 標準質量體系認證
房屋抗震檢測鑒定報告中心
深圳市住建建筑檢測鑒定有限公司、資質齊全、檢測、承接全國業務范圍,辦理房屋抗震檢測鑒定報告
本公司專業辦理各類房屋安全檢測鑒定、房屋結構補強加固、房屋加固設計等等,出具權威房屋安全檢測鑒定報告
歡迎新老客戶來電咨詢,優惠多多,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為您的房屋安全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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